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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日期:2025/10/9 来源:本站 发布人:超级管理员 浏览次数:
我院就以下项目进行限价招标采购,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与投标。
一、采购项目内容
序号 |
货物名称 |
拟采购数量 |
单位 |
最高限价(元) |
备注 |
1 |
口服液体药用聚酯瓶 |
57600 |
个 |
78192 |
招标期限3年,年需求量约 19200个 |
2 |
聚氯乙烯固体药用硬片 |
9000 |
Kg |
211050 |
招标期限3年,年需求量约3000kg |
项目总价合计最高限价 |
289242 |
|
二、响应供应商资格要求
(一)基本资格条件,满足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第二十二条规定:
1.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《营业执照》,且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包含包装材料等生产或经营相关业务(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鲜章)。
2.提交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。详见附件三。
2.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。
2.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。
2.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。
2.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。
2.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,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。
(二)特定资格条件
1.所投产品制造商须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(https://www.cde.org.cn/)-信息公开-原辅包登记信息-药包材登记数据中备案,且“与制剂共同审评审批结果”为“A”(提供产品网站截图并加盖鲜章)。
2.投标人须随投标文件提交各产品样品 1 份(样品标注产品名称、规格、制造商、投标人名称),样品用于开标查验及后续检测比对,不予退还。
(三)招标文件递交
1.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将招标文件密封,并在外包装上注明投标项目,加盖鲜章后交至重庆市中医骨科医院医学药学部办公室(重庆市渝中区富华路19号A栋103室)。
2.投标文件递交地点:重庆市中医骨科医院药学部办公室
3.投标文件递交时间:2025年10月15日17:30前
三、联系方式
联系人:余老师
联系电话:023-63930126
详见附件:重庆市中医骨科医院制剂用口服液体药用聚酯瓶、药用聚氯乙烯PVC硬片招标采购文件.docx